中国乒乓球协会会员注册流程
1、访问中国乒乓球协会官方网站在网站首页,点击“会员服务”选项。
2、在会员服务页面,找到“会员注册”或“成为中国乒协会员”的链接,点击进入注册页面。
3、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4、选择会员类型,如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单位会员还需提交单位相关资料,如章程、组织机构及秘书长以上级别领导名单等。
5、支付会费。根据提示完成支付,以完成注册。
6、提交申请后,协会工作人员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收到通知。
7、审核通过后,前往中国乒乓球协会会员服务中心领取会员卡。此后,将享有中国乒协会员的相关权益,如免费参与协会举办的赛事活动等。
中国乒乓球协会会员积分
中国乒乓球协会会员比赛积分排名方法(试行)中国乒乓球协会会员制的建设是推动我国乒乓球全民健身活动的一项有效地的保障机制,建立中国乒乓球协会比赛积分排名对激励广大乒乓球爱好者参与活动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为此,中国乒协对会员比赛实行积分排名制,具体办法如下:一、积分排名的对象(一)比赛:凡经中国乒协批准或认可的各级各类乒乓球全民健身比赛均纳入本办法,对参赛者实行中国乒协会员比赛积分排名。(二)中国乒协注册的团体会员暨业余乒乓球俱乐部和个人会员:是指在中国乒协注册的,并按时交纳会费的中国乒协团体会员暨业余乒乓球俱乐部和个人会员。二、积分排名的类别:(一)个人积分排名以个人会员的身份参与积分排名。(二)团体积分排名以业余乒乓球俱乐部的名义参与积分排名。三、个人积分的累计办法:个人积分累计由入会基础分、会员参赛分和比赛名次分组成。(一)入会基础分:第一次入会的个人会员便可获得基础分100分,连续注册保持会员资格的每次注册可获得奖励分50分。(二)会员参赛分。根据比赛级别不同,参赛者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分值如下: 1、参加一次全国性比赛,每位参赛者可获得奖励积分50分;2、参加一次全国行业系统的比赛或六个省市以上的区域比赛,每位参赛者增加40分;3、参加一次省或直辖市级的比赛,每位参赛者增加30分;4、参加一次其他比赛每位参赛者增加20分。(三)比赛名次分:参加不同的比赛,获得名次后可获得相应的名次分,具体见表1:表1:各级各类比赛名次积分
全国比赛全国行业比赛省级比赛其他比赛名次得分得分得分得分1322416822418126316128441296358642643217432184321
注:(1)双打比赛由两名运动员平分所得积分。(2)个人会员代表团体参加团体比赛,如团体取得前八名,仍按照上表获得比赛名次积分。四、团体积分暨业余乒乓球俱乐部积分的累计方法:团体积分累计由入会基础分、会员参赛分、比赛得胜分和比赛名次分组成。(一)入会基础分:每个俱乐部第一次注册入会可获得原始积分200分,连续入会每次增加100分。(二)会员参赛分:以本俱乐部的名义参加团体比赛既可一次性获得参赛奖励积分;1、参加一次全国比赛,每个参赛团体增加100分;2、参加一次全国行业系统的比赛,或六个省市以上的区域比赛,每个参赛团体增加80分;3、参加一次省级比赛,或直辖市的比赛,每个参赛团体增加60分;4、参加一次其他比赛每个参赛团体增加40分。(三)比赛名次分:团体会员在比赛中获得名次,可获得名次积分,具体见表2:表2:各级各类比赛名次积分
全国比赛全国行业比赛省级比赛其他比赛名次得分得分得分得分16448321624836241233224168424181265161284686427864288642
五、积分排名的奖励办法(一)会员的积分可用于兑换相应的礼品和纪念品。会员用积分兑换礼品和纪念品后,其可兑换积分将扣除,而用于计算排名的积分保持不变。(二)团体会员暨业余俱乐部的积分排名,将作为中国乒乓球协会主办的比赛确定种子队的主要依据。(三)中国乒乓球协会将定期根据会员积分排名的情况,对积分排名靠前的会员给予奖励。(四)会员的积分排名将定期在“乒乓中国”网(pingpangchina.com)和《乒乓世界》上公布。中国乒乓球协会
如何加入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乒乓球分会会员学校
请参照章程的有关条款办理申请手续,详见以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分会的名称为: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乒乓球分会。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乒乓球分会英文译名为 table tennis branch of China
SCHOOL Sports Federation,英文缩写名称为:T T B C S S F或简称:C S T T F。
第二条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乒乓球分会是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的分支机构之一,本分会承认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章程,在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的领导下及授权的范围内开展各项工作。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乒乓球分会的性质是由全国中等学校的体育教师、学生及其他体育工作者志愿结成,非营利性的全国性中学生单项体育协会组织。
第三条本分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全体会员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我国中等学校体育运动发展,提高中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和全面素质水平。
本分会努力倡导社会公德、体育道德风尚,为丰富中等学校校园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本分会积极推动中等学校课余体育训练,培养中学生运动员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努力学习、刻苦锻炼,为提高我国中等学校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和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而努力。
本协会致力于加强中国与世界中学生相应的单项体育联合会、亚洲中学生单项体育联合会及各国中学生体育组织间的联系,开展国际间的中学生体育交流与竞赛活动,以增进我国中学生与世界各国中学生之间的友谊,扩大我国中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影响。
第四条本分会是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的内设分支机构之一,本分会的领导单位是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业务主管部门是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本分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国家民政部。本分会接受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的领导和国家民政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分会的住所:北京市第六十六中学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111号、邮政编码100053。
第二章工作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的工作范围:
(一)积极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大力支持和关心我国中等学校体育工作;
(三)在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领导下组织、全国中学生乒乓球单项体育比赛;组织、举行全国中等学校乒乓球课余训练学术研讨(报告)会;组织、举行全国中等学校乒乓球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及其他有关中学生体育活动;
(四)密切配合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积极与世界中学生乒乓球(单项)体育联合会、亚洲中学生乒乓球(单项)体育联合会和各国中等学校乒乓球体育组织及其他国际中学生乒乓球体育组织的联络工作;
(五)组织参加世界、亚洲中学生等国际性的中学生乒乓球比赛、活动。
(六)参加由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所组织、举行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分会会员为团体会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境内全日制普通中等学校为本分会团体会员(单位)。
第八条本分会的会员入会条件:
(一)、拥护本分会的章程;
(二)愿意履行分会会员义务,并按时交纳会费;
(三)向本分会提出书面申请加入本分会,并有两个会员单位介绍;
(四)必须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境内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学校。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向本会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本会委员会(主席团)讨论通过,报代表大会批准;
(三)由本会向全体会员单位公布,并对会员学校发给会员证书。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本分会的活动;
(三)对本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分会的决议和各项规定;
(二)维护本分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分会委托承办或交办的比赛(赛会)、科学(论文)报告会、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及其他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分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报告)本分会,并交回会员证书。
会员(单位)如果一年之内未交纳会费或未经请假批准不参加本分会举办的比赛及活动的,被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会委员会(主席团)表决通过,报请代表大会批准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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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经2008年4月20日在北京市召开的《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乒乓球分会筹委会工作大会》全体会议(会员)代表表决通过。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分会的委员会。
第五十条本章程自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核准之日起生效。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乒乓球分会
二OO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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