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斌案真凶就是陈云清后来怎么被处理
1、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把念斌推上被告席,一方面是对念斌的不公平,另一方面也因此错过了继续侦破案件、揭开真相的最佳时机,目前并不能确定凶手。
2、2015年12月念斌向福州中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福州中院赔偿念斌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及其他物质损失等共计人民币15321605.15元。“念斌案”最终国家赔偿落定,获赔119万余元。
3、“念斌案”:2006年7月27日夜,福建省平潭县澳前村17号两户居民家中多人出现中毒症状,两名儿童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经过侦查,很快确定是人为投毒所致,认为其邻居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此后该案历时8年10次开庭,念斌四次被判**。2014年8月22日,福建省高院再审宣判念斌无罪。
扩展资料:
司法赔偿的特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司法赔偿的侵权行为主体是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司法赔偿本质上是对因司法权违法行使造成的损害的赔偿,而司法权是由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行使的,因此侵权主体是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主要包括:(1)行使刑事侦查权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及其工作人员;(2)行使检察权(仅限于刑事检察权)的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3)行使审判权的人民**(包括专门人民**,如军事**)及其工作人员(4)行使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此为司法赔偿的形式特征。
第二,司法赔偿的原因是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司法活动中违法行使司法权侵害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我国,公安机关具有治安行政管理与刑事侦查两种职能,分别体现为行政权行使主体与司法权行使主体,其在履行治安管理过程中违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产生行政赔偿责任;在履行刑事侦查职能时违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产生司法赔偿责任。
第三,司法赔偿实行有限赔偿原则,范围很窄。在刑事赔偿中,只对无罪被羁押者以及错误判处**并已执行的人给予赔偿,而对轻罪重判、有罪被超期羁押的不予赔偿。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国家只对人民**违法采取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以及执行措施等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对因错误判决造成的损害以及其他诉讼行为造成的损害则不予赔偿。
第四,司法赔偿以独特的非诉讼程序进行。该程序分为侵权机关及侵权行为人所在机关自我确认行为违法并赔偿的程序;上级机关对赔偿复议的程序;人民**赔偿委员会对赔偿的决定程序。
参考资料:人民网-“念斌案”国家赔偿落定获赔119万余元
参考资料:人民网-念斌案办案人“不满”无罪判决
念斌案的真凶还能抓到吗
您好,这个很难说,念斌的释放是“疑罪从无”的体现,无充分证据证明念斌就是凶手,或者证据间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只能从法律上宣告被告无罪。至于还能不能找到真凶,那要看警方的办案能力了,现实中有很多案件是侦破不了的,所谓“命案必破”其实是不科学,也不现实的,但要尽量争取。
念斌是真凶千真万确
如果在平潭生活长大,以当时平潭落后的社会环境,我觉得就是他,没跑的,但是,警方的口供笔录问的还是不够详细,又或者说念斌没有把话说的太满,药物可能分散投,这样中的几率不是更大,好好的半包药拿回去,也都是钱,当时的平潭落后的地步是无法想象,他很可能是一整包都投了,他只说投在水壶,平潭妈妈特别爱孩子,还很贤惠,会把好的东西给孩子吃,自己一般很少吃,或者是吃剩的,但是受害人她也进了医院,念斌姐的手段也很厉害,也可以理解她爱她的弟弟,颠倒是非,全平潭人都知道念斌是凶手,但是就是他姐的厉害,无法成立罪名,让无辜的人更加痛心,她拿的细的头皮发麻的专业证据不过是给**和网友看的,但是念斌就是凶手,他也确实投了药,当时已经承认,口供的视频结尾我觉得应该也是他姐教他说的,一个小学没毕业的人头脑能转的那么快,我着实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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