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十四运开始和结束时间
西安十四运开始时间是2021年9月15日,结束时间是2021年9月27日。
申办过程:
2015年10月31日,各省区市递交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报告截止,只有陕西省人民政府一个单位递交了申办报告。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同意陕西省承办第十四届全运会。
赛事阵容:
第十四届全运会既有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火车头体协、煤矿体协、前卫体协等,也有北京体育大学、天津体育学院、俱乐部等参赛单位,还有以个人身份参赛的运动员。决赛期间共有12000余名运动员。
开幕式:
2021年9月15日20时,第十四届全运会开幕式在西安奥体中心体育场举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华网将进行现场直播,人民网、央视网、中国网等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和人民日报客户端、新华社客户端、央视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同步转播。
赛事文化:
1、会徽
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会徽设计方案取象传统“礼天玉璧”。玉为自然界之精华,用玉雕琢而成的玉璧,是中国古代致敬上天的礼器,取象玉璧寓意全国人民以最好的精神面貌举办全运会。
会徽由中心部分、环形部分、主体色彩三方面构成。中心部分为宝塔山、延河水和五孔窑洞。环形部分将玉璧纹饰幻化成田径、球类、游泳三个运动项目人形,展示全国人民万众一心、团结向上、奋力拼搏、逐梦圆梦。
2、吉祥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吉祥物以陕西秦岭四宝朱鹮、大熊猫、羚牛、金丝猴为创意原型,身着“富裕黄”“圣地红”“梦想蓝”“生态绿”运动装的吉祥物,分别寓意奔向新时代、喜迎八方客、同享新生活、共筑中国梦。
3、颁奖礼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颁奖礼仪服装取名“青山绿水”。服装设计灵感来源于秦岭的青山绿水,以体现金碧山水的绿色为主色调,款式中西合璧,对传统旗袍进行创新演绎。
以上数据出自人民网。
陕西十四运场馆分布
陕西十四运场馆分布
西安奥体中心体育场
新建甲级特大型体育场,建筑面积15.65万平方米,座位数60033座,该项目以“丝路启航,盛世之花”为主题,建筑形态取意于石榴花,通过有韵律的变化,寓意丝绸之路。承担十四运会开幕式、田径比赛项目。
西安奥体中心体育馆
新建甲级大型体育馆,建筑面积10.83万平方米,座位数18000座,该项目造型硬朗,致敬古长安的高台殿堂,与主体育场的端庄优雅形成动静之趣,刚柔并济。承担十四运会闭幕式、体操比赛项目。
西安奥体中心游泳跳水馆
新建甲级大型体育馆,建筑面积10.28万平方米,座位数4046座,以“鼎”作为建筑形体的本源,该项目通过菱形柱廊与玻璃幕墙的虚实结合,蕴含鼎盛中华的寓意。承担十四运会游泳、跳水、花样游泳比赛项目。
西安全运村
位于西安市国际港务区,总用地1000余亩,由绿城集团承建。“三村”(运动员村、技术官员村、媒体村)共78栋楼,总建筑面积近90万㎡,满足13000余人同时入住,相关生活配套服务设施近10万㎡,为赛事期间运动员、技术官员、媒体记者及相关人员日常生活服务。
等等。
陕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
陕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周期青少年运动员体育竞赛资格管理办法
作者:admin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935更新时间:2007-3-12
陕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周期
青少年运动员体育竞赛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青少年竞赛管理,确保陕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周期各项青少年竞技体育比赛的顺利进行,依据《陕西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2007年至2010年陕西省体育局主办的全省综合性运动会和全省青少年单项比赛。比赛项目为射击、射箭、田径、柔道、拳击、跆拳道、举重、国际式摔跤、足球、体操(含蹦床)、赛艇、皮划艇、游泳(含跳水)、武术(含散打、套路)、篮球、乒乓球。
第三条为加强陕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周期青少年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省体育局成立由主管领导担任组长的资格审查组,省体育局主管业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省体科所、省直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及各参赛代表团有关人员共同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省体育局主管业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将不定期赴各市(区)对已注册青少年运动员资格进行抽查,如两次未见到抽查对象,将视为该名运动员注册资格无效,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
第四条具有参加陕西省体育局主办的全省综合性运动会和全省青少年单项比赛代表资格的单位是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省青少年体校。
第五条每年年度比赛(计划内比赛)前,已注册并报名参赛的青少年运动员参加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比赛。在2009年度全省各项目达标赛或资格赛中获得相应规定名次或成绩后,方可参加2010年省十四运会比赛。
第六条省优秀运动队的优秀运动员以及省直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各市区直接从外省市引进的适龄运动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代表各市区参加陕西省体育局主办的全省综合性运动会和全省青少年单项比赛。在省优秀运动队集训、试训的适龄运动员,且符合省十四运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及各单项竞赛规程有关参赛资格规定条件的,均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
第七条省青少年体校适龄运动员符合以下条件者,具备参赛资格:
(一)具有省青少年体校学籍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正式学生;
(二)在相应省直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注册并资格审查合格。
第八条为了促进各市、区青少年训练工作的提高与发展,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陕西省体育局主办的全省各类青少年比赛不进行省内人才交流。
第九条 2003年至2006年各项目青少年运动员注册资审合格,经确认后可参加比赛。
第十条参加陕西省体育局主办的全省综合性运动会和全省青少年单项比赛的运动员,经省直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认定确为优秀体育后备苗子,并报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备案,将由省直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在国家体育总局各项目运动管理中心注册。
第十一条资格审查工作依照注册资料审查、拍摄数码照片、指纹印采集、拍摄骨龄的程序进行。
注册资料审查时,青少年运动员须提供户籍、暂住证明原件及学籍证明复印件。
第十二条青少年运动员首次注册资料须按要求填写工整齐全,如未按要求填写,将视为注册无效。
第十三条骨龄拍审工作具体由省体科所牵头,参赛单位各派出一名科研人员参与共同审定。拍审结束后,由省体育局主管业务部门及时向各参赛单位公布结果。
每名运动员骨龄为一次性拍审确定,不再进行第二次拍审,其骨龄每年自然递增一岁。
每名运动员参加骨龄拍审需交纳骨龄拍审费用15元,骨龄片由省体科所建档保存备查。
第十四条在第二条比赛项目中,射击、跳水、体操项目以户口年龄进组参赛(2003年至2006年注册射击、跳水、体操项目并拍摄骨龄的青少年运动员,仍以骨龄进组参赛),其他项目以骨龄进组参赛。
第十五条为保证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参赛单位若发现有运动员资格**的情况,可随时向省直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或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举报。省体育局结合国家体育总局对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将不定期赴各市(区)复审青少年运动员的参赛资格。
第十六条正常年度单项比赛中,凡经核实确有雇佣运动员参赛的单位,发现一人取消当事运动员参赛资格,同时取消该市区该小项当年记入省十四届运动会的得分;发现两人以上(含两人)取消当事运动员比赛资格及该大项当年比赛成绩,并停止该大项两年参赛资格;同一个大项在正常年度比赛中累计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雇佣运动员**现象,取消该市区省十四运会该大项的参赛资格;年度比赛中,在两个大项(含两个)以上出现雇佣运动员**现象,取消该市区当年度比赛全部累计分值,全省予以通报,并对该市区体育局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在省十四运会比赛中,凡经核实确有雇佣运动员参赛的代表团,发现一人则取消当事运动员参赛资格和所获成绩,同时取消该代表团该小项全部成绩;发现两人以上(含两人)则取消当事运动员比赛资格和所获成绩,取消该代表团该大项全部成绩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并给予大会通报批评。
第十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归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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