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山东省高级人民**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山东省高级人民**以及山东省高院巡视组地址电话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山东省高级人民**在级别上属于什么**
我国人民**分四级,即:最高人民**、高级人民**、中级人民**、基层人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组织法》
第十二条人民**分为:
(一)最高人民**;
(二)地方各级人民**;
(三)专门人民**。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分为高级人民**、中级人民**和基层人民**。
第二十条高级人民**包括:
(一)省高级人民**;
(二)自治区高级人民**;
(三)直辖市高级人民**。
第二十二条中级人民**包括:
(一)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
(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
(三)自治州中级人民**;
(四)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
第二十四条基层人民**包括:
(一)县、自治县人民**;
(二)不设区的市人民**;
(三)市辖区人民**。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组织法》
第十六条最高人民**审理下列案件:
(一)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对高级人民**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
(三)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规定提起的上诉、抗诉案件;
(四)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
(五)高级人民**报请核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高级人民**审理下列案件:
(一)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下级人民**报请审理的第一审案件;
(三)最高人民**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四)对中级人民**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
(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
(六)中级人民**报请复核的**案件。
第二十三条中级人民**审理下列案件:
(一)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山东省人民**电话
山东省高级人民**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9977号
电话:0531-68886666
山东省高级人民**始建于1950年8月。创立伊始,只有三个科室、几十名工作人员;六十多年后的今天,省**已有19个审判执行业务部门、4个审判执行辅助部门、9个综合管理部门和3个直属事业单位,500多名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近年来每年办理各类案件10000多件。同时,全省各地**也逐步建立健全,目前全省现有19个中级**,包括17个市中级人民**和济南铁路运输中级**、青岛海事**2个专门**,有156个基层**及641处人民法庭,另有2个开发区**正在筹建中,全省共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23588人,其中员额法官7485人,近年来每年审理各类案件140多万件。
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审判领域逐步扩大,由建国初期的刑事和民事审判,发展到现在的刑事、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环境资源、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以及案件执行等。办案数量逐年攀升,全省**办案数量在1978年不到2万件,增加到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超过140多万件,审判质量效率显著提升。
伴随着民主法治建设的坚实步伐,**机构设置日趋合理,司法职责划分更加科学,审判管理运行和内部监督制约不断优化,司法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办公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全省各级**广大干警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用辛勤劳动和汗水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扩展资料
省**现设有办公室、政治部(内设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教育培训处)、立案庭、再审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一庭、审判监督二庭、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
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宣传处、技术室、法警总队、行政装备管理处、离退休干部处、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室)、司法巡查工作办公室等31个部门,以及3个直属事业单位:司法技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
参考资料:山东省高级人民**-联系我们
参考资料:山东省高级人民**-内设机构
参考资料:山东省高级人民**-山东省高级人民**简介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领导: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j检察长:国家森,男,1949年8月出生,汉族,山东淄博人,党校本科学历。1970年5月参加工作,1 97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9月至1984年2月淄博市临淄区委副书记,1984年2月至1986年7月桓台县委副书记,1986年7月至1987年9月山东省委组织部党员管理处处长,1987年9月至1991年6月山东省委组织部党政干部处处长,1991年6月至1992年11月山东省委组织部副厅级巡视员、党政干部处处长,1992年11月至1995年11月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1995年11月至2001年1月东营市委书记兼市委党校校长、东营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2001年1月至2001年6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2001年6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其间:2000年3月至2003年1月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获研究生学历)。
山东省高级人民**院长:周玉华
二级**官男,汉族,1951年9月生,山东安丘人,197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学习经历
1974年至1977年,在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2005年至2007年,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任职简历
1977年,任山东省高级人民**科员、助审员、研究室副主任。
1984年,任山东省高级人民**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
1991年,任山东省高级人民**副院长。
1993年,任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院长、党组书记。
1998年,任山东省高级人民**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08年,任山东省高级人民**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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