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中的越位规则是什么
越位是足球比赛中一条限制进攻的规则——进攻的时候不能随心所欲,要受到一定条件的约束。
类似的规则在体育运动中非常常见,譬如说羽毛球发球的时候,必须要站在斜对角线内;譬如说拳击运动不能够用腿;
即使是最开放的UFC运动(无限制综合格斗),也不能插眼、击档。体育运动中进攻方具有一定的先手优势,对进攻进行一定的限制,有利于比赛的公平,也有利于增加比赛的观赏性。
利用越位来限制进攻是限制进攻方的传接球——进攻方不能随心所欲的传接球,要受到规则的约束。
足球比赛的目标是将球送入对方球门,但比赛中进球往往寥寥可数,大部分时间足球都在队员之间互相传递,传接球是足球运动中最主要的活动,制定规则对传接球进行限制是最有效率的,也是最有力的。
为了对进攻进行约束,但又不能限制的太紧,越位从时间和空间两个角度对这种约束进行了精确的定义。
越位对进攻方的传接球进行限制,传接球必须要有两个角色:传球者和接球者。越位规则有时间要求,要求在传球者传球的一瞬间;越位规则有空间要求,要求接球者处于越位位置。只有时间和空间的两个要求同时满足,越位规则才能成立,才能对进攻方的传接球进行限制。
扩展资料
1、就时间约束而言,说明了例外情况,对于门球,角球和界外球,都不存在越位的问题。
2、就空间约束而言,对一些模糊的情况进行了明确。
a)首先,越位位置必须发生在对方半场,就是在中线和对方球门线之间的区域,接球者只有处于这个区域内才有可能越位;
b)其次,明确了位置的判定依据,手和胳膊是不作为位置判定依据的,头躯干和腿脚才是位置判定的依据;
c)最后,放宽了一些位置约束,接球者只要和防守方位置平行就可以。
3、处于越位位置和越位犯规是两个概念,球员可以处于越位位置,但不一定犯规,又在越位位置中参与了进攻,或者获得利益才有可能被认为越位犯规。
足球越位是什么规则
现代足球的《足球比赛规则》始创于1874年,最早的越位规则是:在前锋队员和对方龙门之间要有三名防守队员,即攻方队员攻到前场,前面守方队员如果只有两个人(包括守门员)时,那么这个进攻队员就算越位了。
1925年,越位规则进行了修改:在前锋队员和对方龙门之间只要有两名防守队员,即不存在越位。这一修订后的越位规则,一直沿用到1990年,在1990年,越位规则又进一步完善:允许进攻方球员可以与第二名防守方球员位于同一条线上。
后来,随着现代足球的不断进步以及足球运动的高速发展,2013年6月,国际足联对越位规则再一次做了更准确的修订:球员处于越位位置不会总被判罚,而是依赖于他的行动和具**置。换句话说,就是越位位置的球员,如果通过明显阻挡防守队员视线或与防守队员争抢皮球来阻碍其踢球或阻止其触球,那么越位位置队员将被视为参与进攻,并被判罚越位犯规。
越位的判罚时机,是什么?是传球队员出球的一瞬间,进攻球员是否越位。
越位犯规判罚的基本要素,是进攻球员是否处于对方最后两名防守球员之间或位于倒数第二名球员平行位置。那么,当进攻球员位于对方倒数第二名防守球员平行位置时,是否就不越位呢?
当然不是。当进攻球员与对方倒数第二名球员处于平行位置时,判定越位的依据是:进攻球员除了手臂之外的部位,是否比对方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更靠前,如果更靠前,则判罚越位。
基于以上的判罚标准,这就是为什么在足球比赛中,特别是快节奏高对抗的比赛中,助理裁判会在电光火石见错过所谓的“**”越位。
不过,随着VAR的出现,“**”越位被放大了,越位被精确到了“体毛”越位。
在越位规则的最新修订中,对越位情况做了补充:处在越位位置的队员,干扰了对方防守球员的防守,即使越位位置队员没有参与进攻,但是从主观上对防守队员的防守动作形成了干扰,因此,越位位置队员将被判罚越位。
虽然,在实际比赛中,越位的判罚和理解,仍旧存在瞬息万变间的理解偏差,但是,只要掌握好越位的基本要素,相信球迷们能够更清晰地理解球队战术打法和裁判员们的判罚了。
足球越位规则简述
进攻球员在出球时那一刻(不管是否是传球还是射门,触球出球那瞬间),在进攻半场(我方防守半场的另一半场)其他进攻方球员,他们所在的位置点构成的平行于底线的线是否比倒数第二个防守球员更靠近对方球门(倒数第二个防守人员平行于底线的线为越位线,越位线到底线甚至出了底线为越位区,越位线最多到中线),以及是否同时比足球更接近对方底线。达成条件后视为处于越位位置。但处于越位位置不犯规。
越位是足球规则中很重要的一条规则,也是较复杂的规则。容易使球迷混淆的是以下这几点:
1、如果同队队员回传球或平行传球时(即球与接球人平行,距对方球门线相等),接球人不算越位,因为他并未在球前面,仅与球平行。
2、判罚越位的关键,不是在队员接球时而是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即同队队员踢球或顶球的一刹那。当传球时,接球队员如果不处在越位位置,而是在踢出的球在空中或在接球时跑到越位位置,不得判罚越位。相反,虽然队员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处于越位位置,然后又跑回非越位位置接球,则应判罚越位。在对方队员踢球时,同队队员停球或带球时,无论哪方的队员,无论在何位置,均无越位犯规可言。因为判定越位是指同队队员传球时的一刹那,这是判定越位的主旨和关键所在。
3、如果守方队员故意退出场外造成攻方队员越位属非体育的行为,裁判员不但不判攻队队员越位,反而应在成死球时给守方队员予以警告。
4、队员如处于越位的位置,如果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没有影响比赛,没有阻碍对方的活动,或没有从所处的越位位置获得有利条件(即接门柱,横梁,或者对方身上的反弹球),不应判罚。同时,若进攻时有防守方球员因某些原因摔倒或冲出底线,裁判未鸣哨时,此时传球不存在越位犯规,因为有防守方球员在后面,仍然属于场上参与防守队员。
5、在越位位置接经对方队员有意识触球(任一对方队员救球除外)而弹回或变向的球,算越位犯规。这一规定系指队员处越位地位,但救球给他的不是同队队员而是对方队员。不能因为是对方触及球而获益,因此应判罚越位犯规。
救球指队员用除手以外身体的任何部分(守门员在罚球区内除外)来阻止即将进入球门或者距离球门很近的球。若对方有意识的踢球,则处于越位位置可以获得利益,而受到判罚。
6、如果球进门时,一名攻方队员在球门柱之间的球门内保持不动,进球必须视为有效。
7、如果进攻时有两名或多名进攻球员直接面对门将,所有防守球员皆被甩在身后,此时如果进攻球员出球,判断越位与否应以出球一瞬间,接球队员与球的位置对比为依据:如果球与接球队员平行或在接球队员前面,则不越位;如果球在接球队员身后,最后接球干扰比赛,则越位位置犯规。
8、如果对方全员越过中场,越位判断同时以足球和中场线为基准。总的来说,我方出球瞬间,接球队员越过中场线进入对方半场且比球更靠近对方球门则越位,否则不越位。许多球迷误以为对方球员全过了半场,我方怎么传接球都不越位。实际是对方球员全过了半场,本方接球队员在本方半场内时怎么传都不越位。一旦我方队员越过中线接后场传球就满足了越位犯规的条件:比越位线更靠近球门;比足球更靠近球门;触球,所以是犯规的。
9、处于越位位置接角球(并不是没有意义,因为角球区有个弧度,产生夹角,进攻球员站在底线依然可产生越位位置的条件),界外球,球门球不犯规(一般以一切出了边界恢复用球,越位位置都不犯规来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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