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新确认3位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和慰安制度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新确认3位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以及慰安制度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新确认3位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她们用余生在等待什么
“慰安妇”这个词语是沉痛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分馆,南京利济巷慰安所旧址陈列馆的工作人员在湖南新确认了三位日军“慰安妇”受害幸存者,这位老人家分别是101岁的方奶奶,95岁的欧奶奶,91岁的沈奶奶。
她们的故事令人心碎,当时日军入侵湖南,她们被抓走,被迫沦为“慰安妇”。方奶奶是湖南省平江县人,1939年的一天,年仅18岁的她被日军点名跟他们走,当时方奶奶正在月子里,家人不让日军带走她,日军残忍的杀害她的家人并将她强行掳走。
八天后,她被迫成为“慰安妇”,当她拖鞋已经垮掉的身体回到家,出生还没一个月的孩子被活活饿死,公公因病去世,因为日军的禽兽行为,方奶奶失去了生育能力。
95岁的欧奶奶是一位听力受损的人,当时只有14岁的她因为耳朵听不见声音没能逃走,被日军掳走后沦为“慰安妇”,这段惨痛的经历让她失去了生育能力,结婚后因为不能生孩子,不得已离了婚,改嫁到一个很远的地方,抱养了一个孩子。
91岁的沈奶奶也是一位听障人士,她是长沙人,提起那段不堪回首的经历,她的情绪特别激动,当时只有13岁的她正在放牛,牵着牛一起逃跑的她却与日军撞个正着,她被日军用刺刀威胁,连人带牛一起被抓到庙里,沦为了“慰安妇”。
因为这段经历,沈奶奶终身未嫁。这几位老人家一直都在艰难的活着,她们不想去触碰心底的那道伤疤,这一道道伤疤,深深的刻在她们的心里,她们用余生在等待着日本的一句道歉,不只是对她们的道歉,也是对所有的“慰安妇”,还有在战争中死去的人们的道歉。
中国大陆最后一位诉日"慰安妇"幸存者什么时候去世的
在8月14日世界“慰安妇”纪念日前夕,中国大陆最后一位**日本政府的“慰安妇”幸存者黄有良,8月12日在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乙堆村的家中离世,终年90岁。
“慰安妇”幸存者向日本政府提**讼
2001年7月,黄有良、陈亚扁、林亚金等8名海南“慰安妇”幸存者向日本政府提**讼,要求日本政府谢罪以恢复她们的名誉。然而,经过长达近10年的对日诉讼之路,幸存者们在反复上诉与被驳回之间挣扎,最终均以败诉告终。
日方**虽认定了当年的侵害事实,但以“个人无权利**国家”为由,判决黄有良等败诉并驳回其上诉。
还剩下多少幸存者?
据介绍,自1995年起,中国大陆24位日军“慰安妇”幸存者、4个**案控告日本政府,原告方全部败诉。随着黄有良老人的离世,中国“慰安妇”幸存者原告均已辞世。目前登记在册的中国大陆“慰安妇”幸存者仅剩14人。
她经历了什么?
黄有良儿子胡亚前8月13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老人因病去世,生前常有病痛,去世前已有两天吃不下饭了。老人生前,常有来自南京、上海、香港等地的友好人士前来探望,补助老人的生活。
1941年,年仅14岁的黄有良被日军追至家中**。1942年4月,日军将黄有良关进军营被迫充当“慰安妇”。黄有良在日本军营被禁两年,受尽欺辱。
2001年7月,黄有良、陈亚扁、林亚金等8名当年海南“慰安妇”受害幸存者一起赴日**,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并恢复她们的名誉。案件诉讼长达十年之久,幸存者们在反复上诉与被驳回之间挣扎,最终均以败诉告终。日方**虽认定了当年的侵害事实,但以“个人无权利**国家”为由,判决原告败诉并驳回其上诉。
到现在为止有多少处慰安所已被确认
日本自侵华战争开始后,在日军中推行配备“慰安妇”的制度,随着战争的蔓延,慰安所也被广泛地设置于中国各地。除未占领的甘肃、**、新疆、宁夏、青海等地以外,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山西、河北、河南、北京、天津、山东、江苏、安徽、江西、上海、浙江、福建、湖南、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等省市及台湾地区,都发现了慰安所遗址。
日本政府和军部为其侵略军队有计划按比例地配备“慰安妇”。由于战败时日军大量销毁有关“慰安妇”的档案,也由于日本政府至今未公开“慰安妇”的历史文件,要准确指出日军与“慰安妇”的比例是较为困难的。尽管如此,我们仍可以通过对各种资料的分析,而接近历史的真实。例如根据关东军的作战计划,1941年,它准备动员70多万人的军队和2万人的“慰安妇”,其比例为37.5:1。
但是,这个比例并没有得到军队的认同。目前日本学者普遍认同当时军队里流行的“29:1”之说,也就是军队认为37—38名士兵配给一个“慰安妇”太少,根据生理限度,一个“慰安妇”大约对29名军人,才能大致使军队得到性满足而不致引起内部的混乱。据29:1的比例,日本学者再加上“慰安妇”因逃亡或死亡而需补充的更替率(他们认为更替率大约在1:1.5或1:2之间),算出的“安慰妇”总人数大约为:
300万(日军)÷29×2=20.6897万人
即二战期间的“慰安妇”人数为20万左右。这个研究结果是在1992年前后由日本学者得出的。但是,在那时,中国大陆的“慰安妇”问题还未引起学界的充分重视,几乎没有展开正式的有规模的调查。因此,这个数字,是日本学者主要根据日本国内、韩国的研究、艺妓以及对东南亚的部分调查而作出的。自90年代中期中国大陆开展“慰安妇”的调查和研究之后,研究者发现了至少以下数点以前未被注意的问题。
第一,日军实施慰安妇制度的严密性,即配备“慰安妇”的完备性远远超出人们的估计,不但主力部队,而且警备队、小分队以及前线的碉堡、据点都普遍设立了此类设施,这表明受日军性暴力侵害的妇女远比此前研究范围大。
第二,前此作出的20万人数字估计,都是以日本、东南亚,特别是朝鲜女子为主体的,中国妇女的数量只是象征性的,而近13年来的中国大陆调查到的慰安所遗址、历史目击证人及“慰安妇”制度幸存者证言,均证实有大量慰安所强拉当地女子的事实,包括中国的少数民族妇女。由于中国大陆是二战时期日军最大的主战场,因此,未将中国的受害妇女计算在内,这20万数字显然是大大偏少了。
第三,关于更替率。从这些年来受害者的证言和从各地编撰的地方志资料中可知,在战争特别是战争的前期和后期,日军对中国军民尤其是平民的杀戮,是变本加厉的。《安庆文史资料》中有一例记载,1938年6月,日军在安徽桐城抓捕大量女子设立慰安所,结果被日军官兵“亵侮、奸淫、杀害”,1938年出版的《敌寇暴行录》记录了一位中国牧师陆某误入设在上海虹口的日军“行乐所”,救出了他的邻居——一位新婚女子,据这位女子言,楼分3层,以年龄区分关押,不得穿衣服,日夜遭受蹂躏,每天有人死去,每天又有新的补充,关押有数百人之众。而这些女子,最后都下落不明。而《侵华日军暴行总录》一书记载,1941年夏,海南博鳌市慰安所的50多名中国妇女被日军于塔洋桥边全部杀死,原因是不肯好好接待日军。1944年5月日军在湖南株州一慰安所中的10名中国“慰安妇”中,有8名丧生。这些零碎的记载,只是沧海之一粟。由于中日是交战国,中国“慰安妇”的死亡率比起日本、东南亚、朝鲜的受害者要高得多,这是符合历史事实的。在这样高的死亡率下,“慰安妇”受害者的证言证实,一直到1945年为止,日军仍然保持了军队中慰安所设置有增无减的势头。因此,如果将更替率定在1:1.5和2.0之间,可能是偏低了。因此,上海师范大学中国“慰安妇”研究中心提出更替率在1:3.5到1:4.0之间,计算得出的结果是:
300万(日军)÷29×3.5=36万人
300万(日军)÷29×4.0=41万人
即整个的二战期间,被日军强迫为性暴力制度的受害者人数应在36万至41万之间,其中约有半数即20万左右为中国妇女。尽管这个数字只是在近13年来研究和实地调查结果的基础上的一种推论,但它可以大致反映中国妇女在二战时期受日军荼毒之深重的一个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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