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马拉松猝死能获得多少赔偿
法律分析:跑马拉松致人死亡应该应当赔偿对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数额为六个月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被扶养人生活费为一定期限的当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死亡赔偿金数额为二十年的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跑马拉松为何容易发生猝死
马拉松是一项挑战人类极限的运动,近年来马拉松赛场上不断发生猝死悲剧,使得马拉松已成为死亡率最高的运动之一。在前天的广州马拉松赛中,有两名参加迷你跑、10公里跑的男选手因出现晕厥,呼吸心跳骤停被送医院抢救。
据国际体育组织统计,平均每5万名马拉松长跑者中会有一人死于心脏病突发(包括赛后24小时内的猝死者)。曾有专家指出,马拉松的运动强度特别大,时间又长,容易诱发潜在的心脑疾病或遗传疾病导致猝死。在常规体检中,这些潜在、遗传性疾病难以查出,在普通运动情况下不会有事,但马拉松比赛,因其高强度而导致病发。2009年11月纽约马拉松比赛,美国世界冠军谢伊倒在距终点不到10公里的地上。同年的底特律马拉松赛中,竟有3名选手在16分钟内死亡。其中两人是因心脏病突发猝死,一人是因昏厥倒地,脑部受创致死。在国内赛事方面,2004年北京马拉松,北京交通大学机电学院学生刘鸿斌和一名退休职工先后猝死。
正因马拉松是一项高危运动,因此本届广州马拉松在医疗保障方面做足准备。组委会医疗保障部部长、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唐小平透露,本届广马在筹备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医疗方面的保障和应急措施,共安排了20台救护车、250多名医护人员、380名医疗志愿者、17个医疗点,与当地就近医院构建了一个完善的医疗服务保障体系,同时也做了应急预案,准备充足的人力、物力以应对意外情况的发生。
尽管如此,由于大部分选手非专业运动员,对这项运动认识不足,出现意外情况在所难免。本次广马总共有1517人次出现了头晕、不适、抽筋等现象,最后通过医疗团队的及时处置,才大部分恢复正常。
王安利:北京体育大学运动康复系主任
“猝死发病率很低,马拉松是个公众活动,其实绝大多数不应该担心跑步跑出的猝死,常常是潜在的疾病没有发现,想要跑步却诱发了猝死。猝死绝不是跑步引起的。”王教授斩钉截铁,一个字一个字慢慢地“教给”腾讯体育记者,“另外一个情况呢,其实跑步要去适应的,在慢慢地跑的过程中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这也是改善自我身体机能的方式。”
马拉松替跑者猝死家属索赔123万到底谁该担责
2016年厦门海沧国际半程马拉松比赛中发生“替跑者”猝死事件,死者家属将赛事运营方和转让号码布者告上法庭,请求赔偿各种费用共计123万余元。本案于本月7日正式开庭,原被告就过错和因果关系在庭上进行了激烈辩论——
本案系国内首例,其依法裁判的结果,将为此类事件的责任认定提供可参考的裁判标准,具有深远意义。
“原告方你这是属于侵权责任还是合同,请原告方明确下。”
“选择侵权。”
“鉴于原告方选择侵权,答辩人仅就侵权方面做出答辩理由。”
6月7日上午9时,厦门市海沧区**开庭审理了国内首例马拉松“替跑者”猝死索赔案件。2016年厦门海沧国际半程马拉松比赛中发生“替跑者”猝死事件,死者家属将赛事运营方和转让号码布者告上法庭,请求判决赛事运营方和李某某连带赔偿吴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23万余元,并放弃追究第三人尤某某的法律责任。
2016年12月10日,“2016建发厦门(海沧)国际半程马拉松赛”在厦门市海沧区举行。吴某某当日佩戴“李某某、F12530”的号码布进入赛道参跑。后吴某某在通过终点后不远处摔倒在地(现场距医疗保障点约10米),出现心跳停止、呼吸微弱等情况,经赛事医疗点医护人员临时救护后,被送往厦门市海沧医院救治,并于当天上午11点33分抢救无效死亡。
据了解,吴某某是通过其同事,即**追加参与诉讼的第三人尤某某,从尤某某的朋友,即本案被告李某某处受让参赛号码布。同时,尤某某安排案外人许某某代为领取李某某的参赛包。吴某某将报名费以微信红包形式发给了尤某某,尤某某又将报名费发给了李某某。吴某某取得李某某的参赛包后,最终通过检录进入赛道参跑。
关于赛事运营方以及转让号码布者李某某对替跑猝死者吴某某是否构成侵权成为各方争议焦点。具体包括:赛事运营方是否已尽到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其在比赛包发放、运动员检录以及比赛过程中的监管是否存在过失,以及相应的过错与吴某某的死亡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李某某转让比赛号码布是好意施惠行为还是侵权行为,该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相应行为与吴某某的死亡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成为各方相互攻防和激烈争论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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